资讯报名信息成绩查询考试大纲准 考 证课程:免费试听招生方案报名流程网校名师

指南报名条件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复习试题中心复习指导考试用书考试论坛

首页>会计网校>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动态> 正文

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在京实施

2002-9-23 9:39  【 】【打印】【我要纠错

  2002年8月23日,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正式签定《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在签约仪式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与首批投保的资产评估执业机构共计20家签定了保险合同。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的风险日益凸现,亟需建立相应的风险分担机制。面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对职业责任保险的需求,人保北京分公司出台了《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并于2002年3月1日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在此条款的基础上,北京注协与人保北京分公司多次商讨,最终达成合作协议。根据条款及协议,参加保险的资产评估执业机构,因过失而依法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协议书的签定,标志着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这一新的险种在北京地区正式实施。据悉,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保险公司合作,有组织、大规模地推行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北京地区尚属首例,将对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职业责任保险的开展起到良好的带动和示范作用。